早在2015年时起,民事、行政案件就可以实现网上立案了,挺方便的。
在山东省地域内的法院立案,可以使用电脑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网址: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sd12368.gov.cn】进行立案,还可以利用手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中进行立案。
对于山东省外的法院,律师可以通过登录“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pt.court.gov.cn/】进行立案,这个平台可以对接大部分法院的立案系统。
对于另外一些法院,有其自己的立案系统,通过律师平台进行立案不给立案,要求使用他们自己的立案系统。比如律师服务平台无法适用于广东省内法院(广知、深圳)、福建省福州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
本律师整理部分法院的立案网址:
1、北京审判信息网:http://sspt.bjcourt.gov.cn/(包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https://www.bjinternetcourt.gov.cn/index.html
2、广东法院诉讼(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中院)
https://ssfw.gdcourts.gov.cn/web/loginA
3、上海法院系统
https://www.hshfy.sh.cn/shwfy/ssfww/index.jsp
4、福州中院
需要用自己法院的系统,有具体的文件要求。对于知识产权案件首先要在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调诉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登记(网址:https://fziprcourt.yuntrial.com/)
5、温州中院
登陆中国(温州)知识产权调解云平台进行诉前调解,一并上传电子版案件材料(https://wzzytj.tiaojiecloud.com/#/)
6、天津法院网
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7、南京中院
http://ssfw.njfy.gov.cn/njzyssfw/
8、济南仲裁委
https://www.jnacia.org.cn/a?login
登记立案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6号
三、登记立案程序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8号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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