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072号民事判决---芜湖格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颢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1、被告虽未直接请求调整违约金,但其在原审中提出了违约金不应支持的抗辩主张,该主张应视为包含了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意见,一审法院对违约金予以调整并无不当。
2、针对不同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金,一方虽有权依据合同有关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等违约责任条款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人民法院在确定责任范围时,仍应该坚持充分保护守约方利益以及对违约方进行适当惩罚的原则。